| 标题 | 举报惠州市第七小学附近疑似有人饲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褐翅鸦鹃和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鹊鸲 | 投诉单号 | 30240718105716616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7-18 10:57:16.0 | 答复时间 | 2024-07-25 10:32:31.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林业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举报惠州市第七小学附近疑似有人饲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褐翅鸦鹃和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鹊鸲
诉求内容:我是这两天来惠州旅游的游客,在黄塘村这里住。7月18日上午,我在黄塘村湖边散步,在惠州市第七小学附近,有一个老年人打牌的地方,当时我看到一个圆笼里面有只鹊鸲被关着,饲养环境极差,对鸟很不好。况且鹊鸲是三有保护动物,无证私人饲养属于违法行为。紧接着我又在不远处的树下,看到一只疑似褐翅鸦鹃的黑头黑尾褐翅鸟,脚被绑住拴在树下,景象极为凄惨。褐翅鸦鹃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对其饲养圈养显然不合法。原本应该翱翔在天空的鸟却被人拴在脚边,这与国家倡导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不符,这与“五位一体”建设中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不符,这与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符。希望惠州市林业局好好调查。
2024-07-18 10:5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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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图片证据.pdf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举报惠州市第七小学附近疑似有人饲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褐翅鸦鹃和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鹊鸲】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7月19日上午我局工作人员前往该地点核查,现场发现疑是褐翅鸦鹃一只、鹊鸲三只。经了解,半年前事主发现该鸟受伤并带回收容至今,经我局工作人员对其的批评教育,事主已认识到私自收容野生动物的错误,随后我局人员带回动物,视情况放生。如您仍有疑问,可拨打0752-2116332咨询了解。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7月22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您调处结果。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07-25 10:3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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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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