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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偷税漏税 投诉单号 30240724011935285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7-24 01:19:36.0 答复时间 2024-07-26 17:04:1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税务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偷税漏税 诉求内容:该公司拖欠多人工资不发,预计数十万,怀疑偷税漏税,老板准备卷钱跑路了
2024-07-24 01:19:36.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偷税漏税】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举报中心对接收的检举事项,应当及时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无法确定被检举对象,或者不能提供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市民反映的要素不全,如要举报偷税漏税行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举报信:应当详细说明被举报单位或个人的基本情况,偷税漏税的具体情况,证据材料等,并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络方式,以便相关部门联系核实。2.证据材料:应当提供能够证明被举报单位或个人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的相关证据材料,例如涉税发票账簿、合同、银行对账单等。3.联系方式:应当提供举报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以便相关部门联系核实。 需要注意的是,举报偷税漏税行为是一项严肃的行为,需要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证据材料。如果举报信息不实或者恶意诽谤他人,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因此,在举报前应当仔细核实相关情况,并确保提供的证据材料真实可靠。可收集相关线索材料在网上搜索“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违法举报”上传附件佐证材料进行投诉举报,或者携带资料前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举报(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22号)或拨打举报电话:0752-2536512、12366举报。2024年7月24日,我局已通过短信告知收悉相关情况,感谢您对我们税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二、我街道工作人员调查了解,用人单位称因业务款被拖欠,没有资金支付工资,待业务款到账即可支付。工作人员已向您解释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告知您惠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立案受理。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办事处
2024-07-26 17:04:1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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