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物业擅自停了业主的生活用水 | 投诉单号 | 30240725112302663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7-25 11:23:03.0 | 答复时间 | 2024-08-01 08:56:53.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物业擅自停了业主的生活用水
诉求内容:物业公司擅自收取尚未发生的水费,擅自中断小区业主供水,已给小区业主正常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
2024-07-25 11:2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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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物业擅自停了业主的生活用水】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7月25日我局工作人员联系物业负责人,了解关于物业擅自停了业主的生活用水问题,与负责人沟通业主反映的情况和处理意见,并告知物业负责人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预收水费条款。当天我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尽快恢复小区供水,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开通小区业主供水,因小区水表是智能化水表,所以只能逐户逐户刷卡延迟恢复用水。 我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积极做好相关物业服务,妥善处理服务中的矛盾纠纷,共建和谐小区。
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8-01 08:5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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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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