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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盗用信息购买社保 投诉单号 30240726123604870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7-26 12:36:05.0 答复时间 2024-07-31 16:20:1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盗用信息购买社保 诉求内容:未经本人同意,盗用信息参保,此情况本人毫不知情,目前已影响在职工龄准确计算。
2024-07-26 12:36:05.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盗用信息购买社保】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惠城区税务局江北税务分局税务人员已多次致电联系您,您的电话均无人接听。随后致电联系企业,企业财务人员由于错误增员并缴纳了2021年11月社保费,现已停保。由于您电话无法联系导致无法通知补齐其他资料到我分局为其办理退保手续,请您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2)个人未在被投诉单位任职声明(需签名);(3)其他能证明投诉人在其他地方工作或参保的证明材料(可选)到江北税务分局。如有疑问,可致电江北分局咨询电话:0752-2828640。7月31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您,收悉相关处理情况,感谢您对我们税务工作的支持与谅解,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2024-07-31 16:20:17.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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