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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村集体宅基地被侵权 投诉单号 30240804235736745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8-04 23:57:36.0 答复时间 2024-08-14 16:40:3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村集体宅基地被侵权 诉求内容:本人92年村集体分的宅基地并且补缴了份额费用,在2007年该地块被博罗县人民政府委托观音阁人民政府征收为国有土地,征收后另择地址安置村民宅基地。因老瓦房已坍塌成危房不能居住,去年开始符合政策下向镇政府申请宅基地建房,但多次遭到拒绝,农业办和国土所互相推诿责任不作为,理由是安置村民宅基地块已调整成耕地,同一地块,为什么其他同村村民可以建房?到我申请就变成不可以,现在还有同一地块村民在施工建房,难道是选择性执法?明明是安置回拨宅基地,怎么三调数据会变成耕地?望上级主管部门查清事实,还村民一个幸福的家。
2024-08-04 23:57:36.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村集体宅基地被侵权】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了解, 2024年8月7日15时30分泳新村委会协同农业农村办、自然资源所以及平安法治办相关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并了解相关情况,您申请建房地块2018年为安置宅基地,可用于建房,当时有村民使用此地块部分区域建房,现在剩余地块转变为基本农田。您所说同村村民建房情形,属地块类型调整前已进行申请,故其占用区域不包括在地块类型调整范围内。镇政府及泳新村“两委”均为在上级部门领导和监督下依法依规办理。如您确需建房,建议您回到老宅基地进行申请,依法依规且符合规范要求的报建材料前往农业农村办公室进行申请,可咨询(0752)6230532。感谢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支持。我镇工作人员于2024年8月12日16:20、16:24、16:28通过工作电话0752-6232316致电您,但您未接听,无法告知您处理意见。 承办单位:惠州市博罗县观音阁镇人民政府
2024-08-14 16:40:3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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