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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异地生育就医 投诉单号 3024082115311760901
类型 咨询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8-21 15:31:18.0 答复时间 2024-08-22 17:01:33.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医保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异地生育就医 诉求内容:您好!本人一直在惠州仲恺上班,办理的是惠州市仲恺区社保,已办理惠州市生育备案,已定点为惠州市仲恺人民医院产检,年底分娩需要回户口地湖南省湘西州分娩,请问1:分娩之前多长时间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合适?2:异地就医备案是选择临时外出就医吗(产假休完会回惠州正常上班)?3:异地生育报销比例是多少呢(顺产和剖腹产都请告知一下报销比例,本人第一胎是剖腹产,这次二胎可能也需要剖腹)?4:在异地出院直接报销结算和回参保地报销结算比例是否不一致?因在网上查询的资料不完整,特在这里提出疑问,请帮忙答疑解惑,非常感谢
2024-08-21 15:31:18.0
诉求附件 Screenshot_20240821_152904.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30240821153117609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因您是属于临时异地生育,分娩后需先自费,然后带齐相关报销资料到参保地医保局进行异地生育报销。职工异地生育报销比例为75%(未连续缴满6个月的为50%)。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仲恺分局
2024-08-22 17:01:33.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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