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 投诉单号 | 3024082212063427701 |
| 类型 | 咨询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8-22 12:06:35.0 | 答复时间 | 2024-08-23 11:42:52.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诉求内容:我和我老婆均是在深圳上班并缴存公积金,另外我老婆是惠州户口但是没有在惠州缴存公积金,2020年已在惠州大亚湾购买一套商品房,当时办理的是商业贷款,请问是否可以由现在商业贷款转成纯公积金贷款或者组合贷款,减轻下家庭的房贷压力。贷款银行是:交通银行金山湖支行
麻烦回复一下?谢谢!
2024-08-22 12:06: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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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该市民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目前在惠州大亚湾按揭贷款购买了自住住房,想申请办理惠州商转公贷款。根据住建部“房住不炒”的工作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以及《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的相关规定,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即异地缴存职工在惠州购买自住住房(包括购买预售商品房、确权房(现房)、二手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自住住房,是指在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市辖区内,房屋用途性质为住宅,且职工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住房。但不受理异地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自建房以及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如有公积金的其他问题欢迎致电咨询,咨询热线:0752-12329/5578872。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亚湾管理部
2024-08-23 11:4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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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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