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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有可能碰到所谓的房托引诱买房,帮帮我,谢谢(下文) 投诉单号 30240830112708203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8-30 11:27:09.0 答复时间 2024-09-12 16:32:1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我有可能碰到所谓的房托引诱买房,帮帮我,谢谢(下文) 诉求内容:接上文。 我会再在惠州市信访局、广东省信访局、国家信访局、民事诉讼这些途径再走一遍流程,当然,都是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另外麻烦贵局在回复我的时候告诉我惠州市自在城54栋2单元**层**号房是否五证齐全可预售。谢谢 诚恳的希望贵局领导能协助我这个遵纪守法的公民退还定金,祝领导们事业顺利,步步高升,家庭美满幸福。 此致! 敬礼!
2024-08-30 11:27:09.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我有可能碰到所谓的房托引诱买房,帮帮我,谢谢】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我局向开发企业了解,开发企业表示与市民已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协议已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于定金的问题,开发企业表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处理。市民反映事项中关于金地自在城购房纠纷的诉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范畴,市民要求开发企业退还定金的诉求,属于“应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事项。建议市民可再次与开发企业友好协商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关于54栋预售证的问题,经核实,依法依规办理。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4-09-12 16:32:12.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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