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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物业广告牌非法谋利 投诉单号 30240904100458885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9-04 10:04:59.0 答复时间 2024-09-14 12:21:2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物业广告牌非法谋利 诉求内容:市民: 您好! 关于您反映【2924**********705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翡翠山国际公寓公共收益问题。物业表示2栋公寓大堂广告已撤。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之规定,物业服务人有对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的义务,我局工作人员已告知物业企业做好公示工作。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24-08-21 16:59:47 截止目前还没有拆除,而且完全没有拆除过。广告牌严重影响业主居住体验
2024-09-04 10:04:59.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 关于您反映翡翠山小区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市民反映翡翠山城国际公寓2栋广告牌的问题。经现场核实,翡翠山公寓2栋公共区域未有其它广告牌,酒店大堂招牌属于商户自己安装。如市民发现有其它广告可附上照片。如市民发现停电可致电物业07525554166。 我局要求物业企业做好解释与沟通。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2024年9月13日工作人员已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您处理结果。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4-09-14 12:21:22.0
答复附件 微信图片_2024091308432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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