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名苑星河湾强制收取物业管理费、阻止新业主装修的问题 | 投诉单号 | 31230626083307770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6-26 08:33:08.0 | 答复时间 | 2023-07-07 11:31:21.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名苑星河湾强制收取物业管理费、阻止新业主装修的问题
诉求内容:事由:本人于2016年购买名苑星河湾三期A1-303房,在2016年12月30日和2017年1月19日对该房屋与管理处进行验收交房时,房屋有几个问题,管理处至今未给我一次电话进行维修后验收。在管理处的当时单据上管理处人员也用红笔标注“未收房”。对于这样的管理害怕,于是出售了该房屋。但管理处需要我交这几年来的管理费,否则不给新业主进行装修。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第四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缴纳等规定要求,本人至今未接到电话验收房子,为此恳请领导帮忙解决:
一、物业管理处无理、无法律依据的要求本人支付近5年多的物业管理费;二、不能以本人未交物业管理费为由阻止新业主进行装修;三是业主在本月底需要进行装修,恳请领导尽快帮忙解决;四、从第一封信到今天已经过去10天,没有收到任何信息,如果这是惠州市政府对待老百姓诉求,那么我也就用这一万元钱买平安,同时会将所有投诉公布于网络。五、这样的领导、这样的办事效率简直就是残害老百姓。
2023-06-26 08:3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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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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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
你好!关于你反映【关于名苑星河湾强制收取物业管理费、阻止新业主装修的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责成物业公司端正服务态度,充分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业主投诉,做好与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7月3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你调处结果,你表示知悉。如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住建局物业所(联系电话:0752-3362036)。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 我区自2015年10月1日起试点放开、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放开对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由物业公司与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协议的约定进行管理。因此,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的行为(包括提供服务和收取费用的办法)受合同、协议约定的约束。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及具体收费标准是按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标准执行。如出现纠纷属合同纠纷,你可按合同约定的纠纷处理办法直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诉。针对你反映的情况,我局已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开发商加强与你沟通协调,并与你协商解决此事。若协商不成,你可依法“举证”后向法院申请民事赔偿。如你仍有疑问,可拨打我局办公电话0752-3391993咨询。2023年7月7日,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短信方式告知你相关调处情况。 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07 1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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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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