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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马安新乐垃圾站 投诉单号 31230724170921139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7-24 17:09:22.0 答复时间 2023-07-27 12:15:4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段致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马安新乐垃圾站 诉求内容:1依据规范 CJJT 47-2016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第2条选址与规模2.1.2要求,转运站不得设置在临近学校、商场、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和其他人流密集区域。众所周知,该地块编码为JD32-03的垃圾站。前有未来花园3191户,后有德威江誉城4期约1500户,旁边有铂钻花园3276户,德威3期1736户,曦江润府2585户,请问该垃圾站选址是否是人流聚集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年修订)第二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贵单位之前回复在强调满足离建筑物10米的技术要求,选址已经不符合要求,该垃圾站离建筑物10米的要求已经显得毫无意义。国家标准是最低要求标准,我们为什么不能提高标准呢?一切都按照最低标准实施? 3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范标准GB/T 50337-2018规范中1.0.3规定: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应落实安全高效、以人为本、绿色低碳的理念,并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请问,该规划是否是以人为本,是否坚持了无害化的原则。请明确回复该垃圾站对未来花园三期业主身体健康有没有影响? 4请问实地考察有没有具体倾听未来花园三期绝大部分业主的意见,之前回复为:2023年4月28日上午由局领导带队前往马安镇综合信访维稳中心约见未来花园业主代表,了解业主代表的诉求。 但是身为未来花园的业主完全不知情,请问是否了解了绝大部分业主诉求。 要心系群众、体察民情,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望倾听广大真实业主意见,调整该垃圾站规划。
2023-07-24 17:09:22.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您提及的垃圾转运站位于2011年市政府批准的《惠州市马安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地块编码为JD32-03,规划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1849平方米。在2016年市政府批准的《惠州市惠城区垃圾转运站布点规划》中,进一步明确了该地块垃圾转运站名称、服务半径、建筑面积及转运量,将其命名为新乐大道垃圾转运站。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已组织开展了该地块的规划论证工作,并初步形成草案,现正按程序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续您可通过微信群通报或关注我局官方通知和公告了解诉求事项的情况。 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顺祝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07-27 12:15:4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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