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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销售三无食品 投诉单号 31230727153115558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7-27 15:31:15.0 答复时间 2023-08-16 18:20:0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销售三无食品 诉求内容:2023年7月21日,本人在(拼多多平台店铺名称:潮铭工坊;店铺联系方式:131****2148;入驻人姓名:黄建铭;身份证号:4413**********6115;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共建街一巷1号129房)购买了茶叶(共花费357.2元)货后检查该商品,发现外包装,执行标准错误。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外包装没有看到商家宣传的,[有机],茶叶。涉嫌夸大宣传,欺诈,该商家涉嫌虚假宣传,欺诈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商家售卖三无食品,也没有生产资质,涉嫌无证生产,非法分装,涉嫌销售没有经过质量检测食品。商家的行为,严重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践踏食品安全法,置广大的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与不顾,无证生产,非法分装,涉嫌销售没有经过质量检测食品。知法犯法,食品安全大于天。该商家售卖三无食品,本人恳请相关执法部门依法给予立案查处,罚款等!同时本人也将依法行使监督权。另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食品,本人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十倍价格赔偿。
2023-07-27 15:31:15.0
诉求附件 D7F0888C52169452BB9A6B8FAFF4DCCE.jpg 5FCB30FF70C9C5C4EB51DD1287F8E3E6.jpg F0CA7C21DFB65095F9C8CD6DCF7804DC.jpg C3444A449B43B9B947D4C43E537BCA08.jpg DDB8E61814B9ECDE9AE2929ED3349E98.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销售三无食品】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2023年7月28日,接举报后江南所执法人员先行登录了拼多多平台的“潮铭工坊”店铺,但平台未显示有该网店信息。8月2日江南管理所联同江南共建社区工作人员对举报人所述经营地址:下角共建街一巷1号129房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共建街一巷1号是空置房无人居住,业主也非姓黄,经核实并无129房房号,该地址属虚假地址。江南管理所工作人员事后联系了该网店经营者黄建铭,经了解,经营者称其网店因没生意已关闭了。经工作人员协调后,经营者同意退货退款。经得到您同意并将货品退回了经营者后,经营者并于8月11日退还了356.4元给您。8月14日,工作人员通过微信联系您核实相关退款情况,得到了您的确认。因当事人已停止经营,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6 18:20:07.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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