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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碧桂园深荟花园一期未配建人防地下室 投诉单号 31230802090311099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8-02 09:03:12.0 答复时间 2023-09-13 17:18:2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碧桂园深荟花园一期未配建人防地下室 诉求内容:碧桂园深荟花园总建筑面积736757平方米。按人防规范要求,一期需配建各楼栋首层面积总和的人防面积(约10000平),实际一期地下室人防面积设置为0。 经电话咨询惠阳区住建局,回复为: 1,确认一期施工许可报建没有人防工程。 2,未按法律规定配建人防工程依旧给办理了施工许可的原因是有原来人防办出具的人防许可证(人防许可证上列明的人防面积为0)。 3,负责出具人防许可的部门已经解散,原来这部分的职能移交给了什么部门不知道。 后经电话询问惠阳区规自局,回复为: 1,2021年前人防报建审批权限不在规自局,在原人防办及发改。 2,2021年后人防报建审批权限在规自局,同样回复不了一期20多万平米的楼盘为什么人防面积为0。 诉求: 1,请惠阳区统筹各部门准确回复深荟花园一期近一万平米的人防面积在何处?如为异地建设,异地建设的地点在哪? 一期2000多户居民遇突发状况 可向哪里疏散? 2,请公开深荟花园建设过程中各行政审批事项,厘清各报建环节及竣工验收环节的正规性及合法性,何以按法律规定要求建设的1万平米的人防未见规划和建设,确能通过规划报建及竣工验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监管职责形成虚设。 3,按法律规定要求未规划建设的1万平人防面积如何处理处理,2000多户业主的权益如何弥补? 是否追究过程中的渎职失职行为。
2023-08-02 09:03:12.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碧桂园深荟花园一期未配建人防地下室】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1、您反映的惠阳深荟花园一期于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2月7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建设单位申请,经核实建设现状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规划条件要求后,2018年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规划验收不包含地下人防工程竣工测绘验收。2、该项目地下室人防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并参与竣工验收,由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不属于我局履职行为,相关事宜建议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意见为准。后续如有项目规划方面问题可咨询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股,联系电话:0752-3371436。8月21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联系了市民。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二、2017年3月1日,建设单位惠阳松涛实业有限公司在惠阳区人防办办理了深荟花园一、二期的人防工程设计要点(设计要点编号1707),设计要点要求该项目应建设防空地下室20802m2,建设单位将全部防空地下室安排在二期中建设并先行取得了一期部分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此,人防办同意为一期部分建筑(共16栋)办理了人防建设许可证(〔2017〕惠阳人防许字第069号),一期部分无防空地下室。2019年12月20日,建设单位惠阳松涛实业有限公司在惠阳区人防办办理了深荟花园三期的人防工程设计要点(设计要点编号1924),设计要点要求该项目应建设防空地下室11624m2(其中三期应建防空地下室9224m2,建设单位申请多建设约2400m2,多建设部分在二期项目中抵扣)。2019年12月27日人防办为三期办理了人防建设许可证(〔2019〕惠阳人防许字第F024号),设置防空地下室11655m2。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8月18日将有关情况已电话告知您本人,如仍有疑问请致电3369358(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股)。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经核查,2017年3月1日,根据建设单位惠阳松涛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惠阳区人防办出具了深荟花园一、二期的人防工程设计要点,设计要点要求该项目应建设防空地下室20802㎡,建设单位规划将该防空地下室安排在二期中建设。2017年3月2日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共16栋)等资料办理了人防建设许可证(〔2017〕惠阳人防许字第069号) 2023年9月7日,工作人员已短信告知市民相关情况。 如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住建局住建局人防处置小组,联系电话:0752-3368531。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9-13 17:18:26.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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