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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买房交惠州社保不等于能上学 投诉单号 31230815113402395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8-15 11:34:03.0 答复时间 2023-09-06 11:16:05.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买房交惠州社保不等于能上学 诉求内容:为了孩子能在身边生活倾其所有在大亚湾买房,再到生活定居,因为社保不是大亚湾的现在连私立学校都上不了,没有私立学位我可以理解,为什么有学位我们有房有惠州社保的家长孩子还是没学可上,难道我们在大亚湾买房就没有一点福利政策,试问万千家长哪个不是为了孩子读书有几个人能在大亚湾买房?惠州政府难道真的只是为了卖地卖房一点不为我们购房者考虑,就因为社保我的孩子没法在这上学,但只要愿意花3万块就能上公立学校,有钱就能三天落户,有钱不管你有没有社保居住在都能上学,惠州就是个要榨干我们血汗钱,再吃肉喝血的地方!
2023-08-15 11:34:03.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关于您投诉买房交惠州社保不等于能上学的问题收悉。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2023年大亚湾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公告》有关要求,大亚湾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其父母(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为大亚湾区户籍;2.其父母为大亚湾区外、惠州市内户籍,近五年需在大亚湾区参加社会保险(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下同);3.其父母为惠州市以外户籍,近5年内需持有大亚湾区有效居住证和大亚湾区参加社会保险。积分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在申请人所申请的学校内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积极处理,并于2023年8月25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2023-09-06 11:16:05.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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