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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德威江誉城三期旁垃圾站规划改编 投诉单号 31230818111508049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8-18 11:15:09.0 答复时间 2023-08-29 16:20:35.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段致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德威江誉城三期旁垃圾站规划改编 诉求内容:我是江誉城三期的业主,针对2011年规划的新乐大道垃圾转运站问题。经查目前的草案该垃圾站的位置依旧在我们小区的旁边,而且还往东偏移了(更靠近江誉城三期),这就是优化论证出来的结果?作为江誉城三期业主,我们无法接受此草案。按照政府的说法是2011年就规划的,那么请问:既然11年都规划了,那为什么时隔10年还未修?(买房当时为2021年),如果当时修了,我们还为买房在垃圾站旁吗?更何况当时那个地块周围不是居民区,将垃圾站设在远离居民区的地方,我们无异议,但马安经过10年的高速发展,规划垃圾站地块周围已经是稠密的居民区,规划不能作相应的调整吗?规划不也是为人民服务的吗?有什么规划是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不能改变的吗?试想一下,作为惠州的父母官,我们老百姓一辈子的身家押在一套房子上,我们不可怜吗?开发商在明知政府规划的情况下不标明实际情况,难道不可恨吗?换位思考,假如当权者或者规划部门说话能算话的人也是附近的业主,你们也赞成规划不能调整吗?作为一个老百姓,我不懂,一个规划十几年不变,特别是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还不变,是不是有点不作为呀?
2023-08-18 11:15:09.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您提及的垃圾转运站位于2011年市政府批准的《惠州市马安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地块编码为JD32-03,规划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1849平方米。在2016年市政府批准的《惠州市惠城区垃圾转运站布点规划》中,进一步明确了该地块垃圾转运站名称、服务半径、建筑面积及转运量,将其命名为新乐大道垃圾转运站。JD32-03地块与金地招商中交未来花园三期居住小区间规划有一条24米城市次干路在空间上进行分隔,两地块之间建筑红线相距44米以上。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T50337-2018》规定,用地面积为1000-4000平方米的垃圾转运站,与站外相邻建筑间距最小10米。 生活垃圾转运站是直接服务于城市日常生活的重要市政基础设施,不仅是城市环卫事业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更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生质量。《惠州市惠城区垃圾转运站布点规划》充分考虑了服务区域、服务人口、转运能力、转运模式、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多因素的影响,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其中JD32-03地块规划的生活垃圾转运站,服务范围更是包含未来花园、德威江誉城等多个居住小区,是保障片区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及生活水平所必要的,在维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近期,就群众反映的关于该转运站的规划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技术单位和专家进行了充分论证。论证的结论认为该站点是必要、合理且可行的,不宜取消;同时也建议对现有规划布局进行优化,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顺祝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承办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08-29 16:20:35.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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