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 | 投诉单号 | 31230914232312193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9-14 23:23:12.0 | 答复时间 | 2023-09-18 11:28:32.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环大亚湾新区党工委书记 冯起忠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
诉求内容:本人刘永海,于2022年6月21日到11月15日在中海油惠州石化产品结构改造及质量升级项目——15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施工(C1)中进行焊接工作。期间工作建设单位是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总承包是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公司,联系电话:02933612769;分承包商是绵阳嘉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兰继斌,电话:180****6833,会计:左天富,电话:138****6537,领班张队长:189****4549。我所属公司为绵阳嘉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勤天数138.5天,工资已支付给我一部分,现在还有8540元未支付,从工作结束到现在已经过去九个月,期间多次打电话问老板兰继斌以及张队长索要剩余工资,但都以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支付给他们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工资。但打电话询问陕西化建第三公司时,他们回答已经将工程款支付给绵阳嘉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目前总承包和分包公司相互推诿,不愿支付剩余工资,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我支付劳动报酬后,可在其应支付给绵阳嘉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中将该部分劳动报酬款项予以抵扣;如果其与绵阳嘉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经结清工程款,则可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之规定向绵阳嘉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偿。希望政府可以帮忙要回血汗钱,谢谢。
2023-09-14 23:2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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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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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管理员建议:请转大亚湾开发区办理。
2023-09-18 11:2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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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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