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成语公园噪音扰民二 | 投诉单号 | 31231013092422738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0-13 09:24:22.0 | 答复时间 | 2023-11-01 16:45:32.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成语公园噪音扰民二
诉求内容:每天早上8点至11点半 晚上7点至9点 唱歌的声音实在太大太影响小孩学习
能不能按照《广场舞管理暂行办法》,让公安部门作出处罚 不要再把问题甩给金山湖公园管理中心或执法队这些只能规劝不能处罚的部门了?
2023-10-13 09:2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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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成语公园噪音扰民二:没素质的扰民者》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成语公园噪音扰民二:没素质的扰民者问题,我公园服务中心在接到讯息后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发现确实有一群老年人经常在成语公园凉亭内使用扩音器开展唱歌活动,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巡逻密度,携带手持噪声仪现场测量分贝值,音量超出标准时要求降低音量(近期我中心持续在进行此项工作); 2.在主入口做好提醒,告知携带音响者降低音量,不可扰民; 3.成语公园已安装分贝仪监控噪音,禁止使用较大功率的音响播放音乐(音响器材所产生的环境噪声6:00-22:00不超过60分贝,22:00-次日6:00不得超过50分贝); 4.与河南岸城管执法队、河南岸派出所建立联合机制,共同管控劝导,对屡教不听者进行约谈。 根据2023年3月12日起实行《惠州市广场舞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由城管执法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由公安机关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惠州市金山湖公园服务中心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成语公园噪音扰民二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现场位于惠城区河南岸成语公园,经查,现场存在唱歌现象,我街道执法队执法人员已到现场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和劝导。 如有疑问,请咨询河南岸执法队:2535992。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事处
2023-11-01 16:4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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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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