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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开发商用学位房信息诱导我们购买了商品房 投诉单号 31231114100102110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1-14 10:01:02.0 答复时间 2023-11-21 08:49:0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温金荣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开发商用学位房信息诱导我们购买了商品房 诉求内容:发商在售卖商品房时所展示的广告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诱导购房者购买房屋。开发商在售楼处展示的广告及购房者购房过程中承诺:“惠州市第五中学附属学校,片区第一所九年一贯制公立学校......金裕星河丹堤天璨共约11000住户,仅能满足丹堤和天璨业主,不能确保片区其他住户入读。”但实际上开发商并未向购房者履行承诺,未提供小区学位。本人认为,房地产周边学校配套是影响房屋价格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购房者选择某一商品房的重要原因之一,属于与购房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而开发商这一违法销售行为,属于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对此,购房者对因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而做出的购房行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及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023-11-14 10:01:02.0
诉求附件 d56079e764bc336aca1734228877686.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开发商用学位房信息诱导我们购买了商品房】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就您反映的问题质询了开发企业。经了解:您于2021年8月24日,认购了金裕星河天璨名居的房子,并签订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于2022年1月24日网签,合同约定2022年10月30日交付,企业已于2022年10月14日举行集中交付。关于您反馈买房时企业承诺买该房会提供惠州市第五中学附属学校学位,实际上无法提供学位,要摇号上学问题,2023年6月2日,惠城区教育局发布《惠城区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年级户籍生招生公告》,关于五中附属学校学区划分问题天璨名居被划为五中附属学校学区调配区,天璨周边的领地、保利、雅居乐、中海等项目也一并划为调配区,企业将该事宜跟相关政府部门报备后,惠城区教育局、小金口街道办先后于6月3日、6月5日两次组织了沟通会(惠城区教育局、小金口街道办、业主代表及企业工作人员参加);6月5日,惠城区教育局通过给小金口街道办复函的方式,对五中附属学校学区问题处理方式给予了回复正式将金裕星河天璨项目纳入惠州五中附属学校学区(复函书面送达业主代表):综上,惠州五中附属学校为公立学校,学区划分及招生工作由惠城区教育局负责,您诉求退房退款问题企业无法满足。另合同纠纷属民事纠纷,您可循法律途径主张权利(惠州市法律援助处,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86号,联系电话:0752——2167022、2167148)。企业已电话告知您相关情况。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1-21 08:49:06.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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