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博罗县石湾镇政府为了市容市貌强拆居民光伏 | 投诉单号 | 31231117164036331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1-17 16:40:37.0 | 答复时间 | 2023-11-29 10:42:55.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博罗县石湾镇政府为了市容市貌强拆居民光伏
诉求内容:石湾镇自然资源所、石湾执法大队,发通知于我,要求我家拆除自家屋顶5.5KW的户用光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房屋产权清晰,不涉及其它邻居的产权问题,光伏的安装高度严格遵守广东省的光伏安装规范(标准要求不高于2.8米,实际最高处为2.5米)。要求拆除的理由是博罗住建局和自然资源局要求通过他们批准方可安装,他们不管发改和能源局的光伏政策和安装规范,凡在原有建筑物上增加的临时构建物包括光伏棚未经他们批准同意的均属违法构建物。但国家发改和能源局有对光伏安装有明确的政策文件,户用分布式光伏不需要到发改、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审批与备案,只需经小区物业和供电公司报批即可。
我家光伏是2020年6月安装并网的,2021年石湾镇说上面没有给明确的光伏安装政策与规范文件,判定我家光伏棚为违建。
2021年8月18日我去找过博罗发改局,是李永峰189****2929接待的,当着我的面也给石湾镇自然资源所朱景球打过电话,说明光伏安装的政策与要求,是合法的。
2023年11月16日石湾执法大队又给打电话还贴了白条通知到我家门上,说我家光伏棚是违法构建物通知我家自行拆除,否则,5天后他们执法队要进行强拆。我在东莞松山湖上班,我说我明天去你们自然资源所找你们领导面谈。
2023年11月17日上午我去了石湾镇自然资源局找到朱景球所长(139****9722),说他现在只负责规划这方面,他说国家推行光伏产业是好事,但发改局没有与住建和自然资源局形成统一的正式文件,各按各的政策执行,才导致这样的结果。朱所长又叫我去找负责违建拆除的莫所长(135****0125),莫所长不在办公室,我与他通过电话,要请他安排人员再到我家楼上实地察勘与确认,到底是否为违法构建物?他安排了一个同志(电话是189****7248),还没等我回到家里,他们用无人机拍了我家屋顶图片,叫我在路边等他们,等会儿叫我把光伏报装的资料给他,他说向上级反映,是否要拆还要等上面发话。
我们易事特集团公司也生产光伏产品,在全家各地也做光伏工程,从味见过石湾镇这种情况。石湾镇这两年来在整顿上河坊商街各种违建,我表示支持,但不能随意搞一刀切啊,伤害合理合法的居民!还说他们只按他们住建和自然资源局相关政策及法规执行,不管发改局的光伏政策与规范。
我相信中国共产党是统一的党,统一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党和政府!恳请书记协调相关政府单位及时关注。万分感谢!
2023-11-17 16:40: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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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并网验收单.pdf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博罗县石湾镇政府为了市容市貌强拆居民光伏】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查,您的房屋位于石湾镇上河坊骑楼街Q7C区,在该房屋的天面上搭建了光伏搭建物。近期,我镇对上河坊骑楼街天面层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统一的整治,向业主派发了整改通知书。由于您房屋天面层的搭建物属于光伏,我镇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办公室已收集了该房屋搭建光伏的备案资料,待核定具体处置方案后再作处置。2023年11月28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
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人民政府
2023-11-29 10:4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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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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