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谁为我们做主? | 投诉单号 | 31231212164942422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2-12 16:49:42.0 | 答复时间 | 2023-12-20 14:42:56.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谁为我们做主?
诉求内容:尊敬的省长:
您好,我是惠州市龙门县龙田镇王宾刘厦村小组村民,由于我村在1977年响应国家建设需要,从山清水秀的美丽家园(现龙门县白沙河水库)搬迁到此。因在2018年镇政府为了发展企业产业园,征用我村100多亩耕地,根据当时征地政策和村民的协商,每征用一亩土地,便返还给村民10%的回拨地,已分配给村民用地的,征地补偿及回拨地归个人所得,集体土地按当年人口分配。我兄弟两户17人,分配使用地为2.5亩,按当年征地补偿计算为190000元,另加集体土地人口分配,返还回拨地0.32亩。由于当时村小组长搞糊涂账,使知道补偿款迟迟未能分配。在村民多次催足下,于2020年年底把剩余的征地补偿款也不知道依据什么分配了。而我兄弟两户却不但没有分得征地补偿款,还要倒补偿村小组7元。如此说来,“就是我卖地也要倒贴钱给别人”。我多次询问相关政府部门,至今没得到解决,甚至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阻止推卸我的申诉,不为村民提供征地数据。
2023-12-12 16:49:42.0
|
||
|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谁为我们做主?】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的征地补偿款发放问题,经龙田镇王宾驻村团队向村委和村小组了解和核实情况,具体情况如下:王宾村刘厦村小组于2018年底启动双丰鱼丝苗米产业园第一期征地,征地补偿款(包含折算货币补偿款)已于2019年6月按享有本村资格成员平均分配方式分配完成;于2019年初启动双丰鱼丝苗米产业园第二期征地,征地款于2020年5月拨付到刘厦村民小组账户,经村民户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第二期分配方案如下:选择该项目的回拨地留给村集体发展使用,放弃折算货币补偿款。土地补偿款按本村享有资格成员平均分配方式分配,如有第一期已领取征地折算货币补偿款的村民,本期必须在该村民实得的征地款中扣除第一期已领取的折算货币补偿款后,再发放剩余的补偿款,如有第二期征地补偿款扣除第一期已领取的折算货币补偿款后为负数值的村民,则需要退回扣除后剩余多领取的折算货币补偿款。经了解,第一期征地补偿款(包含折算货币补偿款)是您父亲全额领取,所以第二期您需要退回多领取的征地折算货币补偿款,当时是您妻子参加户代表会议并同意该分配方案。承办单位:惠州市龙门县龙田镇人民政府
2023-12-20 14:42:56.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