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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惠城区华润细节润肤项目交付质量问题及虚假宣传的投诉 投诉单号 31231229090846231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2-29 09:08:47.0 答复时间 2024-01-19 09:41:1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温金荣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惠城区华润细节润肤项目交付质量问题及虚假宣传的投诉 诉求内容:惠州市惠城区华润曦江润府三期业主出于对央企华润品牌的信任,以高于同小区二期、片区其他小区50~60%的价格购买三期产品。在今年12月的交付过程中,发现华润三期不仅存在严重的广告欺诈,现场严重减质减配,更存在多处安全隐患,直接妨害业主未来居住的人身财产安全。针对业主提出的合理诉求,央企华润方面拒不沟通,当场表示不予整改,在此特申请有关职能部门重视,组织开发商与业主代表面谈,妥善解决以下问题: 一、法律合规性: 1、违反广告法:百米楼间距虚假宣传、沙盘模型违规展示,直接违反广告法,影响购房决策;超高层,12栋与10栋楼间距不足50米,严重影响采光通风,甚至消防安全 2、效果图与实际交付严重不符:期房销售,业主购房决策依仗现场展示区及销售推广物料。现架空层、园林会客厅、儿童游乐场与宣传物料严重减配,尤其大门与效果图、一期大门均不符。如果销售推广物料仅为示意,那么作为房子这种大宗消费,业主用什么去确认自己购房的实际品质 3、曦江润府项目二期三期工程为同一设计单位设计,后二期大门于2023年6月2日在惠城住建局公示变更立面,变更涉及内容4条,但三期立面变更于惠城住建局未见变更公示,是否为开发商私自变更?该大门属三期7栋,变更后与原设计立面差异较大,7栋拥有独立公规证,立面彩色报建图同属规划报建资料,应按照《广东省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需同二期大门立面变更同样公示,且告知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时该变更涉嫌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四条 规划设计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安全 1、停车场漏水:该小区一期停车场已严重漏水,三期停车场已出现多处渗水迹象,开发商现已关停负二层不开放业主参观。该楼盘位于惠州西枝江的地下暗流处,渗水问题绝非小事。开发商掩人耳目之举及拒不沟通的态度,造成业主对楼体安全问题的极大恐慌! 2、外墙开裂、涂料空鼓 3、9/10栋围栏:直接从楼栋架空层围围栏,外人轻易翻入,小区安全如何保障? 当下经济预期极差,全国房地产市场风雨飘摇,业主投入百万计金钱购买的房子,央企如此低品质交付,无疑是对业主感情的重创,更是对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一记重伤!如果堂堂央企都为了蝇头小利罔顾品质、质量,房地产行业如何健康有序发展,人民信心如何重建!
2023-12-29 09:08:47.0
诉求附件 (1228新)三期整改书.pdf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惠城区华润细节润肤项目交付质量问题及虚假宣传的投诉】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曦江润府三期7-13号楼及地下室已于2023年11月29日取得竣工备案,同时现场已满足正常停车条件。针对地下室局部渗漏问题,开发商已进行处理;2.本项目全混凝土外墙,外墙螺杆洞封堵后在阳光斜射出现的视觉差;9、10栋围栏现场与报规报建图一致。相关工作人员已和市民电话解释。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调处, 1.楼盘规划图已在营销中心公示,现场未发现有标有百米楼间距的效果示意图;2.现场未发现有其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鉴于被举报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我局不予立案。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调处,我局未收到建设单位申请办理三期大门立面变更申请资料。如您仍有疑问,可拨打0752-2116260咨询了解。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01-19 09:41:1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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