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鹏达御翠园科特物业禁止业主阳台封窗,霸王条款违规装修,2000装修押金不给退还 | 投诉单号 | 31240203102414827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2-03 10:24:14.0 | 答复时间 | 2024-02-20 10:01:43.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鹏达御翠园科特物业禁止业主阳台封窗,霸王条款违规装修,2000装修押金不给退还
诉求内容:尊敬的市委领导,我是鹏达御翠园二期业主,据悉负责管理鹏达御翠园的物业,深圳科特物业出台一项霸王条款,前来咨询是否合规合法,每一户阳台封窗的业主都收到物业的一封违规装修整改书,签署了通知书的业主,2000的装修押金不予退还,一期的业主和开发商销售经理也如此反馈,可以封窗2000装修押金不退,已成了不成文规定,我想咨询的是以下几点,1.物业是否有权利阻止业主阳台封窗,2.物业是否合法合规受城管的委托向封窗业主发放违规装修整改通知书,3.阳台已封窗业主押金不退是否合法?4物业以阳台没有承重柱理由阻止业主阳台封窗,开发商是否建筑楼房的阳台承重问题是否合格达标,如达标,是否可以进行封窗?5.物业出具整改通知书这条条文:因业主私自改动大阳台使用途径,封窗成为室内空间改变房屋原有使用用途,是否有法律依据。
2024-02-03 10:2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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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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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 鹏达御翠园科特物业禁止业主阳台封窗,霸王条款违规装修,2000装修押金不给退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 关于阳台封窗的问题,您的阳台封窗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四项由乡镇街道进行查处;
2.关于城管委托物业发放整改通知书的问题,我街道执法队没有委托任何物业来进行管理,在物业管理范围有义务制止并上报执法部门进行处理。(河南岸执法队联系电话:2535992)金湖社区工作人员已向物业了解情况;
3.关于阳台封窗不退还押金的问题,业主在装修报装时按相关法规与物业公司签订了《装修管理协议》,协议明确约定不得封闭大阳台,在报装时物业工作人员也有口头当面告知。业主封闭大阳台的行为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业主室内装修管理协议》等装修管理规定,同时根据《民用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阳台是属于消防救援平台,如遇到紧急情况时,阳台是一个重要的逃生救援窗口,不得封闭、堵塞。对于小区违建行为,物业有监管责任,有义务制止并告知业主整改,如拒不整改的,物业可将违规违法装修行为上报执法部门。在业主进行整改恢复之前,装修保证金(押金)暂时不能退还,需待业主恢复或整改完成,经物业验收后,装修保证金(押金)才能退还,不存在可以封窗,但不退押金的行为。
4.关于阳台承重问题,物业表示从安全角度考虑,封闭大阳台会加大楼宇主体的承重荷载,超过重量会对楼宇产生破坏性损坏,同时大面积的玻璃门窗受风面大,广东台风多,容易造成吹落等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问题。(金湖社区居委会联系电话:2526917)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事处
2024-02-20 10: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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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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