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政府部门办理市民投诉信件一转了之就没了下文 | 投诉单号 | 31240204165532111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2-04 16:55:33.0 | 答复时间 | 2024-02-08 15:27:0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政府部门办理市民投诉信件一转了之就没了下文
诉求内容:本人2023年12月24日在惠州市人民政府官网直通车局长信箱写信反映了阳光保险公司理赔过程没有履行法定责任的问题,信件编号3023122402421313201,承办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惠州监管分局回复说根据《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第33条已在12月27日转送阳光财险惠州中心公司办理;《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第18条明确规定了办理时限15日,可延长至30日,截止今天早都过了30天了本人还没有收到关于问题的具体答复,致电承办单位07522585210,说主管部门已按法规作出了回复,《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第五章监督管理包括第30至41条,其中就有承办部门依据的第33条,请问承办部门的监督管理在哪?而且第34条明确规定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银行保险机构消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至今一个多月过去了本人没有收到问题的办理结果,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哪体现出来了?请给出一个合法的解释。
2024-02-04 16:5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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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管理员建议: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类似信件已转入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待处理结果。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52-2183932。
2024-02-08 15:2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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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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