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州市星火能源有限公司长期使用虚假检验钢瓶过期瓶,燃气掺假,打击报复敲诈勒索? | 投诉单号 | 31240228203325746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2-28 20:33:26.0 | 答复时间 | 2024-02-29 15:55:0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市星火能源有限公司长期使用虚假检验钢瓶过期瓶,燃气掺假,打击报复敲诈勒索
诉求内容:从2012年以来惠州市所有煤气站联合成立星火能源有限公司并垄断经营,是由原惠州市质监局市场监督局邝兆雄局长发出倡议并提供保护,联合政府多部门进行打压各供应站怂恿各煤气站质量掺假,哄抬价格,充装过期钢瓶改装钢瓶等各种各样违法行为,各门市部经营者如若有反抗就逼迫该门市部退出该行业或直接取消其营业执照等等 因我老公到各政府部门上访上告并到广东省质监局任小铁局长办公室上访,被星火公司老板蓝雄,罗葵开等人恨之入骨,蓝雄为首带着社会闲散人员拿着铁棍等武器驱赶我老公出煤气公司并扣押我老公在惠深煤气公司的所有货款,不让他在惠州市任何一家煤气公司灌气,在生意无法经营,投诉无门的情况下,我于2015年1月在没有告知我老公独自开着小货车堵了惠深煤气公司的大门,星火公司非但不退回货款,还报警动用了近百名特警将我抓进派出所,事后星火公司以派出所警员开进惠深煤气站内我用于堵门的小货车敲诈勒索我,逼迫我老公上交派出所特警出警费九万元,签下不准上诉上告等字据,事后强行扣押一百万元货款并签下不准上诉上访等不平等霸王条约。{惠新派出所存有提供的两份不平等霸王条约} 请求国家相关部门为民做主,要求星火能源有限公司赔偿我九万元与我一切损失。
2024-02-28 20:3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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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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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15:5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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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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