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不依法履责转办市民群众的合法信访件 | 投诉单号 | 31240228212918188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2-28 21:29:19.0 | 答复时间 | 2024-03-04 10:40:35.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不依法履责转办市民群众的合法信访件
诉求内容:市政府官网民意直通车局长信箱信件编号30231222**********1反映的问题,市信访局回应惠州市政数局是惠州12345,市政数局和惠州12345是两个不同法人的独立单位,市信访局的领导连这个都搞不清楚吗?第一、难道给政数局信访信办理,就必须要经手惠州12345吗?市信访局依据的什么法律规定转办给政数局信访信须先经过惠州12345,请说明。第二、是谁或者是哪部法律规定,市民给政数局反映问题,就一定要在12345平台反映,难道通过信访局渠道就不能反映了吗?信访局、12345热线平台、民意直通车等都是市民给任何一个部门反映问题的合法渠道,市民有权选择用什么渠道,信访局不依法履责按照法定程序转办市民的信访件,还把自己说的高大上引导市民通过12345反映,都在12345去反映了要信访局干什么!局长信箱信件编号30231228162****6001又是怎么回复的!《信访条例》对信访局有利条款的就使用,约束信访局的条款就视而不见啊。《信访条例》就是信访局不依法履责、推卸责任的尚方宝剑啊?请市信访局说明:信访件编号WT4413**2023**1841***怎么就是无效件了,为什么没有依法转办本人写给政数局的信访件?
2024-02-28 21:29: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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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管理员建议: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来信反映的事项属涉访涉诉领域,建议您依法通过相应渠道进行反映,感谢您的来信!
2024-03-04 10:4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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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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