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农民权益保障 | 投诉单号 | 31240309112742393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3-09 11:27:43.0 | 答复时间 | 2024-03-11 10:20:4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孙川东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农民权益保障
诉求内容:关于本人于2023年4月28日向龙门县龙田镇政府农业农村宅改办申报宅基地建房一事,遭政府部门一而再的推却。本人曾多次向当地政府部门及12345热线反映诉求,至今尚未得到解决。
2024年2月28日该政府部门派员到现场确定红线时,把本人使用地偏移占用了别人的用地,本人于3月6日前往镇政府宅改办说明情况,该部门工作人员却让本人与所谓的第三方公司协商,并要求本人重新申报,再走流程。
对于原申报过程,该部门首先拿了一份2008年的土地规划图说地类不符,要求本人交付800元给第三方公司。接着又说本人申请条件不符,当本人质问政府部门“什么是一户一宅”时,该部门无法解释本人不符的理由。便再次要求本人向第三方公司再缴交800元,所属农转用的费用。如今又把本人所使用地块乱搞,导致邻里纠纷。故此,请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国土资源是政府部门管理还是第三方公司说的算?同时,政府部门为民办事是不是谬谬无期的?还是敷衍百姓应付上级传达的任务?综述本人对龙田镇政府部门所作出的处理结果不满,且并未为本人真正解决居住问题。
2024-03-09 11:27:43.0
|
||
| 诉求附件 |
尊敬的市纪委领导.docx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来信反映的问题如需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请查看指引径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网址:http://jwjcj.huizhou.gov.cn/pages/cms/hzjw/html/zxgg/18114043d86a47cbbe91e4acba699308.html?cataId=21845bb621324eea906946c8f639495d),感谢您的来信!
2024-03-11 10:20:48.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