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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州市大亚湾城乡管理局不作为包庇庞源御蓝湾违规销售,强行霸占购房款! 投诉单号 31240319180700332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3-19 18:07:01.0 答复时间 2024-04-08 17:56:3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温金荣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市大亚湾城乡管理局不作为包庇庞源御蓝湾违规销售,强行霸占购房款! 诉求内容:尊敬的温市长您好! 惠州市大亚湾庞源御蓝湾开发商2022年10月21日虚假宣传送首付,实则为借首付,若断供需将送的首付还上,但开发商并未告知本人,中间存在极大风险,目前借款协议还在开发商手中,并且还款日期即将到期。经多次沟通,开发商佯装同意退款,但是退款协议中并未明确退款时间,及相关问题,并要求我们不能再上访,实属霸王条款!协商要求更改退款协议内容遭拒绝,目前强行霸占购房款,不肯退款!多次反馈相关部门(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相关部门敷衍推诿,并未实际处理,每次复制粘贴套话回复结案。 诉求:全额退还首期款41000元,并赔偿为此舟车劳顿及误工费8000元! 恳请温市长为民做主!
2024-03-19 18:07:01.0
诉求附件 593660299.jpg 1583277464.jpg 1350723073.jpg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御蓝湾花园商品房退定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查,2023年2月2日我局已对市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书面回复,经多次协调市民与开发企业均未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关于市民反映御蓝湾购房纠纷的问题,我局建议市民可再次与开发企业友好协商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4-04-08 17:56:31.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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