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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买海边房托管酒店被欺诈签合同 投诉单号 31240416202100789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4-16 20:21:01.0 答复时间 2024-05-10 15:46:2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温金荣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买海边房托管酒店被欺诈签合同 诉求内容:本人福建籍于2021年给中介忽悠在惠州市惠东县虹海湾三期那边购买了海边房,后交房又通过售楼员介绍把房子托管给她介绍的酒店 ,后于该酒店人员联系沟通,微信也有聊天记录,本来买房已经交了5W元装修了,后面酒店说他们还要在装修,这个费用他们先垫资, 后在营业额所得的利润扣除,他们原来说的是2.68W装修费他们垫资,所有物业电费都是酒店方负责,盈利55分成,在他们运营了2年期间 他们账单发过来一共营业额有2W左右多,七扣八扣的减去他们垫资的装修费还有一大半,本人于2023年12月份到自己所住的房间入住,发现他们所说 的垫付装修费2.68万与实际完全不符,房间内添加物品:床一张,灯1个 投影机1个 桌子1个,摇摇椅1个,窗帘2个,其他的物品都是我本人原有的。怎么算预估都达不到1W物品(这个完全已经涉嫌欺诈我了) 已经给他们运营2年了,其中好几个月都没有业绩,还有账单也怀疑他们作假, 刚过去签合同时候,他们在二期那边都有做,每年业主都能分到2W左右,他们还给了案例表旺季都能达到800一天和500一天。给他托管那么久了500一天都基本没有看到,这个又跟他们说的完全相反。 还有就是找他们时候说物业电费酒店承担,利润55分成,2年了物业一分也不交,现在变相说物业电费我也要承担一半,真的是很过分,都有记录。由于当时是疫情比较严重,合同他们是模板打印出来的 里面文字没有改,当时也提请他们了,他们说这个您放心,所有酒店物业电费他们会安排交的,这个叫我不要在意,现在一直在拿合同说事, 1.第一我房间托管他们运营2年营业额2W我一分钱没有收到, 2.第二房间的电器设备都是我的也都有损耗, 3.他们所谓的软装费2.68W元里面都是骗人跟实际相差太大,本人在福建太远基本没有过去,【他们完全是欺诈行为】 4.物业电费等这个他们现在变相说要我们承担一半。很可笑营业2W元我都没有收到一分钱都在他们酒店那边 5.严重怀疑他们账单存在弄虚作假不现实的账单。 诉求:本人也跟酒店负责人联系多次无果,我要求拿回自己的房间不给他们做了,也给他们赚了2年了我没有收到任何款 现在诉求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帮忙处理调解下,希望能在相关部门的作用下帮忙解决这个事情,房间拿回来他们买的床那些 可以叫他们拿回去,或者留下来这边也可以补偿点资金给他们,现在联系酒店完全是爱理不理状态!
2024-04-16 20:21:01.0
诉求附件 微信图片_20240416201857.jpg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东旭鸿基·虹海湾三期1309房和1109房退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早在2024年4月16日,我区就收到您反映的问题。我区工作人员致电惠东县一席港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核查您反映的问题。经了解,该公司表示您本人与该公司签订了房屋托管出租合同的,根据合同条款,该公司对您托管的房屋进行了“软装修”,“软装修”的款由该公司先垫付,该“软装修”款从托管出租分红进行扣除。截止目前房屋托管的分红暂未将“软装修”款完全抵扣,故您收回房屋,按照合同规定需支付违约金。经过调处协商,该酒店表示您支付剩余未抵扣完的“软装费”,但您不接受。经协商未果,且该问题合同纠纷,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 5月10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市民调处结果。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港口综治中心
2024-05-10 15:46:2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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