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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仲恺区惠环街道办吴略副书记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忽悠老百姓签订不平等协议,失信于民,导致老百姓利益严重受损 投诉单号 31240425232437750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4-25 23:24:37.0 答复时间 2024-05-16 15:59:2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温金荣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投诉仲恺区惠环街道办吴略副书记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忽悠老百姓签订不平等协议,失信于民,导致老百姓利益严重受损 诉求内容:温市长: 您好! 我是广东市惠州市市民林敏君,现举报仲恺区惠环街道办吴略副书记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忽悠老百姓签订不平等协议,失信于民,导致老百姓利益严重受损。 2021年2月政府错将我父亲(林国光)约250万的拆迁补偿款错发给至林建华一事中,我和我父亲于2023年3月发现后开始举报、投诉,直至2023年11月底,惠环街道办吴略副书记出面进行协调和调解,主持调解我父亲和林建华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但该协议签订后第二天就因吴略副书记无法履行,我们遭到了政府和林建华的共同恶意毁约。投诉吴略副书记滥用职权,失信于民,忽悠老百姓签订不平等协议,原因如下: 1.协议是政府(吴略副书记为代表)主导调解签订的,且吴略副书记向我们做出具体的承诺(附件1); 2. 在过程中刻意引导我们向让步,原本应向林建华追回的赔偿为250万,吴略副书记及其同事杨明利一直劝说我们少点,该行为有意向林建华倾斜,有谈判录音为证; 3.谈判过程中,吴略副书记一直强调、并承诺我们,100万在签订协议后当天给我们打款,与林楚山无关,有聊天截图、录音为证(吴略副书记原话为:林建华在我这有100w,先把这100w还给你,你不要管林楚山,跟他无关,不用担心他的问题。- 附件2); 4.协议签订第二天,100万还未打到我们账户,我们向吴略副书记询问,(此时林建华已有100在街道办的账上,需政府向林建华打款,林建华才能给我们打款),却被吴略副书记告知100万因林楚山原因无法打出,且后续也无法联系上吴略副书记,吴略副书记已不正面回应和解决此事。 在此事件中,需要强调的是,因林建华独自领取巨额拆迁款2年多未告知我们,已欺骗2年之久,被发现后向他追偿8个多月仍不主动赔偿且无赔偿诚意;所以无政府的背书,无吴略书记的承诺,我和父亲是不会与林建华签订该协议的;我们完全是出于对政府的信任,出于对吴略副书记的信任,才会和林建华和解签订协议;谁料结果又再一次让我们伤心,面对我们的是政府副书记吴略书记的失信,吴略副书记居然第二天就对自己承诺过的事情反悔,甚至逃避,这不仅严重违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违反了公职人员的诚信到底,还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希望贵部对吴略副书记的行为严惩,还老百姓一个公道,谢谢! 备注:附件2谈判录音过大,无法上传,有需要可以联系我提供,谢谢。
2024-04-25 23:24:37.0
诉求附件 附件1&附件2:录音文件(无法上传,可联系获取).png 附件4:报案书.jpg 附件3:聊天记录.pn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31240425232437750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我街道办初步核实,有关协议的签署是经过调解,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就你父亲林国光与林建华之间的补偿款分割一事,林国光已与林建华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且林建华已按照《人民调解协议书》的约定将其名下的一套房产过户到了你父亲指定人员林世亮的名下,并未如你所说的完全未履行《人民调解协议书》,若林建华还有《人民调解协议书》所约定的义务未履行的,林国光可依据《人民调解协议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另外,林楚山已向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案号为(2024)粤1322行初143号,林国光作为第三人参加了相关的庭审活动,并在庭审中发表了其个人意见,若林国光还有其余意见需要补充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博罗县人民法院反映。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办
2024-05-16 15:59:26.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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