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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张德明被误认定工伤一案的投诉 投诉单号 31240524111347151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5-24 11:13:48.0 答复时间 2024-06-05 17:14:5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温金荣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张德明被误认定工伤一案的投诉 诉求内容:详情请见附件
2024-05-24 11:13:48.0
诉求附件 e96aa6bdc541b834d5843b8f061c2711.png e852eb9cac1a925468771ab5062f837f.png 40420bd74db15ab758c0804051de6aae.png f494cfa47d9c72de66251135c500424c.png 88f8d685d0b9e555847dc9daddb67aa5.pn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张德明被误认定工伤一案的投诉】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申请人张某某为其父亲张某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经调查核实后依法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2]395528号)并于2022年12月15日送达,该决定书载明如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惠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6个月内向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月4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 惠州市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6-05 17:14:57.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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