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正常人因信访被关押到精神病院 | 投诉单号 | 31240629155835475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6-29 15:58:36.0 | 答复时间 | 2024-07-19 08:52:2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正常人因信访被关押到精神病院
诉求内容:本人实名举报投诉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政府和新圩派出所违法强制关押毫无抵抗力的正常人到精神病院。
因我孩子妈妈刘珍信访维权,今年的 3 月 12 日被新圩镇政府和新圩镇派出所打击报复,受他们不讲事实,多
次言而无信,出尔反尔刺激,孩子妈妈在口不能说话,脚不能走路的情况下,当着孩子的面被新圩镇政府和新
圩派出所违法强制性当做猪仔一样搬运到精神病院捆绑关押,后面还被捆绑强制喂药殴打。
因近几年小区严重房屋质量维权是由我在主导和新圩镇政府及开发商协商处理,我孩子妈妈刘珍和孩子被物业
和开发商针对报复,为了给孩子留有生存空间,孩子妈妈持续不断的向上级部门求救,多次被逼到走投无路的
情况下,想要到开发商的新楼盘上跳楼,新圩镇政府和新圩镇派出所每次承诺解决问题,至今未解决问题,他
们只想解决人。
新圩镇政府和新圩镇派出所明显涉嫌充当物业和开发商的保护伞。新圩镇政府和新圩镇派出所不作为,乱
作为,新圩镇政府包庇物业和开发商违法盗卖小区公共区域,在镇政府主导下的三方协议,小区里面严重的房
屋质量问题,大量违建问题,电梯经常坏的问题,物业管理缺失问题长期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小区里面问题多
多,矛盾重重。新圩派出所不处理物业人员当着警察的面威胁刘珍和孩子的生命,也不处理开发商人员当着警
察的面打骂刘珍,新圩派出所多次残暴执法,言语欺骗,导致刘珍口吐鲜血,多次在路边爬行,新圩派出所教
导员公开威胁我们。
针对惠阳心理康复医院,违法违规收治刘珍在精神病院区,没经过任何问诊,被强行捆绑喂药还遭到了殴
打,经惠州市委第三巡查组介入,惠州市卫健局调查确定,刘珍完全没有任何精神方面疾病,医院院长亲自上
门道歉,并拿了 2000 元现金慰问,由惠州市医调委协调,医院另外赔偿刘珍 5000 元钱,刘珍感念市委第三巡
察组主持公道,已经和惠阳心理康复医院达成和解。
但是新圩镇政府和新圩镇派出所,不承认其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回复我们向上级部门多次投诉,也是信口
开河,没有以事实为依据,持续的在消耗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我们群众近几年就新圩镇政府和新圩派出所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不断的投诉到惠州 12345 平台,在事实证
据确凿的情况下,惠州 12345 平台就是摆设,纯粹就是形式主义,一直在忽悠群众,没有起到任何监督管理的
作用。
以上本人所讲,全部属实,愿意承担法律责任,请上级领导帮我们主持公道,谢谢!
2024-06-29 15:5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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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举报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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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正常人因信访被关押到精神病院】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1、山水芳邻小区三期业主代表已委托有资质鉴定的公司对房屋质量进行了鉴定(鉴定费用由小区开发商承担),山水芳邻小区开发商和物业与业主代表签订协议,约定对过道等公共区域进行了维修整改,目前已完成大部分维修整改内容,其中新建小区门楼、小区内部道路维修、剩余地下室地坪漆、地下室发电机等待山水芳邻四期施工期间一并维修整改。经回访了解,大部分业主代表表示对山水芳邻开发商投入整改比较满意。2、关于反映私卖公共区域问题,为新圩镇山水芳邻小区13栋B单元和C单元01房销售问题,我镇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查阅上述两处房产的购房合同,未提及出售架空花园的内容。据了解,上述公共区域在山水芳邻小区开发商销售团队撤场后,被物业方改扩建,扩大使用范围,用于员工宿舍、堆放维修材料、设备设施等。此后,经开发商同意由物业代理销售此二套房产,开发商要求物业将加建部分拆除后再进行销售。物业在对外代售上述二套房产时,因买方要求物业暂不拆除,并承诺如以后有业主对此有异议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拆除时,一定配合,由其自行拆除处理。在此前提下,物业按照现状将该物业移交买方。后因大部分业主认为此处加建部分影响出入和美观,已经全部拆除,恢复原状。3、经对山水芳邻小区现场及群众投诉情况进行核查梳理,对于群众投诉违建问题,包括个别存在搭建阳光棚,个别未经业主同意占用公共区域搭建围墙的问题,我队已通过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组织集中拆除等方式,整改大部分违建。同时,我队多次约谈小区物业,要求做好小区违建“守夜人”作用,并通过召开业主代表座谈会、向小区居民发放打击违建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小区违建的宣传。目前该小区未发现有大量、大面积的违建。接下来,针对该小区,我队将联合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继续加强排查,持续跟进,一经发现有违建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4、2024年3月12日凌晨,相关部门接到报警称在惠阳区新圩镇山水芳邻13栋有人跳楼,经相关部门救援下,将您前妻刘珍安全送返至家中,并通知家属进行安抚工作。2024年3月12日上午,您前妻刘珍独自一人自行前往新圩派出所,于大厅中扰乱办公秩序,期间刘珍存在自言自语、骂骂咧咧、头撞地板、匍匐爬行等疑似精神异常行为。相关部门立即通知您到现场进行安抚工作,在您的劝阻下,刘珍情况未有好转,并对您有人身伤害倾向。在相关部门多次劝阻未果后,精防医生建议,将该疑似精神病患者移送至惠阳区康复医院进一步诊断,不存在强制送院行为。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二、2024年3月12日凌晨4点新圩派出所接警情山水芳邻13栋1单元楼顶刘某扬言要跳楼,后经新圩派出所现场处警民警劝导,6时许将刘某劝下,并且在刘某家中做劝解安抚工作。8时许,刘某到新圩派出所大厅要求立马处理刘某诉求,并在派出所大吵大闹,通知刘某前夫(钟某)到场反复劝解也没有效果,刘某所有诉求新圩派出所一直通过新圩镇府协调,物业已全部答应刘某诉求,但刘某依然不同意,在新圩派出所大厅不停责骂工作人员和刘某前夫钟某,有自言自语,谩骂、趴地磕头自残,匍匐爬行身体等精神异常行为,民警多次劝阻未果,直至11时30分刘某爬行到新圩派出所大门位置,严重妨碍单位税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及2016年颁发的《关于精神障碍患者管理》1号文,由镇府综相关部门牵头,联合卫健部门、新圩派出所于3月12日将刘某送往惠阳区慢性病医院治疗。3月13日刘某前夫(钟某)将刘某接回,并声称刘某在慢病治疗期间被人殴打,多次投诉。针对刘某提出的诉求,新圩镇府高度重视,由分管政法的领组织召开多次会议研究解决矛盾纠纷,确定由综治办、司所、城建办、卫健部门、新圩派出所成立专班,对接解决,同时针对刘某多次自残、跳楼寻衅滋事的行为,协同精防医生综治部门协同处置,并对刘某多次寻衅滋事的行为固定证据,以备下次依法查处。新圩派出所执法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经核实,2024年3月12日新圩派出所已当面告知刘某相关情况。如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公安分局新圩派出所(联系电话:0752-3333290)。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
2024-07-19 08:5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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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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