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店铺门前摆摊 | 投诉单号 | 29230703093153544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7-03 09:31:54.0 | 答复时间 | 2023-07-18 18:18:27.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东县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店铺门前摆摊
诉求内容:大片地停车场对面那家店铺把摊位摆出店铺门口大约2米,卖猪肉,卖鱼,又卖鸡,鱼龙混杂,不仅味道很冲,而且影响行人正常通行,只能走在马路上,顾客也只能站在马路上卖东西,非常危险,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及时处理
2023-07-03 09:3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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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你好:关于市民反映的店铺门前摆摊问题事项,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已转由我街道处理,经调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经查,我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巡查现场,并告知该地段店铺负责人禁止占道经营,防止影响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和交通安全。下来,建议投诉人可直接向辖区居委咨询反映,积极配合社区工作。2023年7月18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市民调处结果。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综治中心
2023-07-18 18:18: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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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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