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违规占用集体灌溉水塘建房,投诉近一年尚未依法拆除 | 投诉单号 | 29230809195843777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8-09 19:58:44.0 | 答复时间 | 2023-08-30 18:09:07.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东县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违规占用集体灌溉水塘建房,投诉近一年尚未依法拆除
诉求内容:事发于2022年9月涂要同兄弟等人未经村集体的同意,擅自在属于良江、楼下两村小组集体水塘填土建房,经村民多次劝说无效,并扬言:“我想怎么建就怎么建,看谁敢阻拦我,谁也拿我没有办法……”其态度狂妄嚣张,影响十分恶劣。被占建水塘是两村民小组下游近50亩农田的蓄水塘,近40多年来在抗旱保收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现该水塘被其私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严重破坏该塘蓄水灌溉的功能,村民正常的农业生产得不到有效保障。且原石塘人民公社管理委会在《良江、楼下生产队部分山林处理决定》第二款第(6)条明确规定:该水塘属两队共用,并由双方维修,周围双方不得填土,倒放杂物。(祥见附件)事发后,我们多次向安墩镇人民政府投诉,请求依法处理,至今该违章建筑依然"屹立不到",究竟是多大的“伞”为违法者撑着?实在让老百姓匪夷所思。
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坚决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用地的行为,涂要同兄弟等人无视法律法纪,强占强建,严重侵害村民的集体利益,其违法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于法不容。为此,恳请上级政府主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其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并恢复土地原貌,确保村民的合法权益。
2023-08-09 19:58: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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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您好!关于您反映[违规占用集体灌溉水塘建房,投诉近一年尚未依法拆除]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此前你也到我府反映过类似情况,我府综治办及驻村工作组近期也到石塘村协调处理过你关于土地纠纷事宜,但因当时你并未向我府正式提出关于灌溉塘被霸占的事情。现根据你反映情况,我府建议你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府执法办、农办、农林水等有关部门投诉,如情况属实,我府将介入处理。 2023年8月30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市民调处结果。承办单位: 惠州市惠东县安墩镇人民政府
2023-08-30 18:0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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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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