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陪产假咨询 | 投诉单号 | 29230814183143362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8-14 18:31:44.0 | 答复时间 | 2023-08-21 15:10:0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仲恺高新区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陪产假咨询
诉求内容:由于社保局电话老是打不进,现只能这里咨询:想问下现在仲恺男男性职工在缴纳了生育险的情况下是否有陪产假工资?如果有,是怎么申请的?是社保局支付还是企业支付?
2023-08-14 18:3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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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 陪产假咨询》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3-08-21 1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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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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