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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龙湖天宸原著2栋4栋大堂问题 投诉单号 29230914131710796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9-14 13:17:10.0 答复时间 2023-10-07 09:49:1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城区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龙湖天宸原著2栋4栋大堂问题 诉求内容:1.龙湖天宸原著2栋4栋大堂与同小区别的楼栋天差地别,只能说只弄了个电梯厅,根本没有大堂。买房时销售没有告知2栋4栋大堂与别栋不一致,后期说的大厅做休闲区也没有看到,存在欺骗行为。 2.2栋4栋首层入户大厅内柱子多,过道狭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如发生紧急事件,严重影响业主逃生,危及业主生命安全。 3.交房日期在即,强烈要求开发商尽快拿出令业主满意的整改方案,否则没法收楼。因此造成的延迟收楼损失,由开发商来承担
2023-09-14 13:17:10.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龙湖天宸原著2栋4栋大堂问题】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局就您反映的问题质询了开发企业。经与开发企业了解,天宸原著2/4号楼所有公区的交付标准都是按照政府批复的规划设计方案及《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的交付标准约定实施的,该项目于2023年9月14~17日开展“工地开放日活动”,期间2号楼业主提出首层由南侧并需通过架空层入户的形式需要提升的意见,此差异在购房时由置业顾问与业主充分说明并签署《【天宸原著花园】销售信息确认书》中已明确。 本着对业主的尊重及人性化的考虑,开发企业将对原交付标准的部分内容做品质提升,但由于此品质提升涉及对原《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的交付标准有调整,故需征得2号楼已购业主的确认后方可实施。意见征集时间: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30日;意见反馈方式不限于:意见征询函的书面回复意见、企业微信回复意见及电话录音回复意见等。企业已向您解释。 对此,如您仍有异议的,可与企业积极联系,沟通处理。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0-07 09:49:1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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