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停车位产权证办理的问题 | 投诉单号 | 29231008224322703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0-08 22:43:23.0 | 答复时间 | 2023-10-17 10:59:17.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城区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停车位产权证办理的问题
诉求内容:请问购买鼎峰国汇山的第二个停车位,产权证能否办理,是否需要等十年之后才能办理?
2023-10-08 22:4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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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关于停车位产权证办理的问题】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停车位产权证办理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告知具体情况,如该车位符合不动产登记法律规定且程序合法的,可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材料如下: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属证明:商品房权属登记证明书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 (3)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业主与开发商的身份证明材料); (4)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 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已登记备案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登记备案或现房); 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已预告登记的); (5)完税证明材料; (6)属于小区业主的证明材料(小区车库、车位办证提交); (7)不动产权籍测绘成果表(原不动产已办理不动产证书的不需要提供); (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按照相关规定,由我局收取的费用有不动产登记费(住宅及车位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 您表示知悉并满意。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二、根据惠州市最新发布车位租售管理办法规定, 1)小区车位配比不足1:1时,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只能签1个车位,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可以购买第二个车位。 2)车位配比超过 1:1时,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对超出1:1部分的车位可以购买第二个车位。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可直接购买第二个车位,对超出1:1部分的车位可以购买第三个车位。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0-17 10:5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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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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