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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房无单独水表,物业乱收费 投诉单号 29231227152241792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2-27 15:22:41.0 答复时间 2024-01-17 16:36:43.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城区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交房无单独水表,物业乱收费 诉求内容:根据房屋分户验收规定及要求,市政房屋住在分户验收时,应对给水相关内容进行验收,且包含分户水表安装接驳接渗漏进行检测。但截止目前,从鼎浩城一期至今二期交房,该小区至今未给每户办理安装分户水表,目前小区水表只有一个主表,水费收取由物业代收,每立方收取3.28元,超过惠州市发改委的用水规定,根据惠州市发改委最新规定,居民用水平均价格为1.85元,阶梯用水分别为:1.65元/2.48元/4.95元。通过与水务局了解到,该小区开发商从第一栋入住时,就没有到水务局申请分户,因新建住房必须改造小所有水路,涉及一肇费用,所以像我们5栋和9栋根本就没有申请水表,还是使用1-4栋总水表接入的。故而导致整个小区的水压达不到要求,水流量达不到标准。故而恳请相关部门的领导,针对该小区物业水费代收价格不合理、开发商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023-12-27 15:22:4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交房无单独水表,物业乱收费】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月12日我局电话分别联系市民和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充分交换了意见。该物业负责人称;1、整个小区设计有一个水泵房,一个生活水池,二次供水主水管分别为高、中、低三个区,1到9栋共用一套设备、设施。小区用水水压是经过技术人员调试到正常用水水压,不存在水压不足。2、根据小区房屋及水厂的相关验收规定及要求,水费收取由物业代收,也系参照惠州市其它小区收费模式。每户水费总额=(每户水表读数+卫生用水分摊数+水损及水表误差分摊数)= 收取3.25元/方(注:3.25元/方=基本水费1.7元/方+垃圾处理费0.49元/方+污水处理费0.79元/方+水损及水表误差损耗分摊数),物业管理处并未另行增加其他费用。我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一步加强相关业主的沟通交流,积极听取业主的合理意见,努力做好相关物业服务。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1-17 16:36:43.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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