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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天禹公馆交房的一些事宜 投诉单号 29240110082131880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1-10 08:21:31.0 答复时间 2024-01-23 15:52:05.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大亚湾管委会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天禹公馆交房的一些事宜 诉求内容:大亚湾天禹公馆通知24年1月8号-10号收楼,想请问: 1.天禹公馆是否具备交房条件? 2.在收楼现场工作人员没有主动出示三书一证一表,天禹公馆是否拿到三书一证一表以及其他收楼必备的证书? 3.在收楼现场看到,小区正门都没有修好,收楼的时候带着业主走后门,,,何其搞笑。 4.物业费1平方2.85元,还不包括公摊。物业费过高的问题请政府出面协调,而不是等到业主抱团取暖维权才出面。 5.请政府部门实地调查后再回答问题,而不是机械性地敷衍了事,以合同约定为准来回答问题。
2024-01-10 08:21:31.0
诉求附件 0f7a6984383656654ddc1c7bc8df7f9.jpg 77ceab101eef4a2f34e674e885e3b70.jpg ac89a352adafb7b28d736eead4dba12.jpg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天禹公馆交房纠纷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天禹公馆(1-2栋、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及地下室)”项目已在2024年1月4日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符合交楼条件。竣备表有放在入伙现场。关于走后门的问题,开发企业表示小区入伙让业主走的是消防通道大门,是为了方便业主验房进出。感谢市民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2024年1月23日,我局通过短信方式告知相关情况。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市民:您好!关于您投诉天禹公馆交房的一些事宜问题的事项,现回复如下:一、根据《中央定价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1号令)和《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粤府〔2023〕5号)规定,物业服务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目录内容。二、根据市发改局、市房产局《印发<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房产管理局关于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市发改价[2015]135号)文件精神,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依据《价格法》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中明确,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四、2024年1月11日,我局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市民详情。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2024-01-23 15:52:05.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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