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添加收藏
标题 广东省湛江户籍女职工如何在惠州办退休 投诉单号 29240123110704707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1-23 11:07:05.0 答复时间 2024-01-31 16:46:1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博罗县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广东省湛江户籍女职工如何在惠州办退休 诉求内容:我母亲广东省湛江市农村户籍,身份证1970年9月的,45周岁在园洲镇某厂工作,厂里一直没缴纳社保,故自己在老家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今年打算跟社保局投诉单位申请补缴前面8年社保,后面在惠州市缴纳7年社保,合计15年后办理退休,咨询其他人又告知45周岁首次购买社保是临时账户,无法办理退休的。请问社保局该如何操作才能办理退休,转户籍入惠州市吗
2024-01-23 11:07:05.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广东省湛江户籍女职工如何在惠州办退休】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70号第4条关于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参保人员在2010年1月1日之前在非户籍所在地以省为单位,下同就业参保、2010年1月1日之后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在中断缴费期间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地不得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调整为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您母亲户籍是广东省湛江市故属于一般账户人员,不需要迁户口,缴费年限累计15年在最后参保地就可以办理退休。如要办理应参未参职工社会保险补缴需提供以下材料:(一)《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单位盖章);(二)营业执照(复印盖章);(三)企业机读档案(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四)《承诺书》;(五)单位经办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六)补缴人身份证复印件;(七)《补缴告知书》;(八)补缴期间历年银行代发工资流水,装订成册的原始工资发放明细表或各级人民法院、劳动仲裁委员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税务部门开具的相关文书,相关法律文书须明确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单位不配合办理补缴的,建议您向人社和税务部门反映。1月30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 承办单位: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博罗分局
2024-01-31 16:46:19.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