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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碧桂园潼湖科学城物业公司乱收费问题 投诉单号 29240128130312747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1-28 13:03:12.0 答复时间 2024-02-20 18:31:3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仲恺高新区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碧桂园潼湖科学城物业公司乱收费问题 诉求内容:碧桂园潼湖科学城,就仲恺高铁站旁边的这块,物业公司2023年11月通知停车场收费了,连两轮电动车也收费,2023年12月又通知2023年的电梯电费又要公摊,国家这里没有规范吗?随便让他收费呀,今天一个通知,明天一个通知。 本来3.5元一平方/2.6元一平方的物业费一直收着,现在又随意增加费用,电梯电费公摊没有写在物业合同里面,如果要收费,请政府让碧桂园物业公司拿出合同条款来, 面对目前物业公司的乱收费,物业公司自身的管理不透明,一年上百万的物业费到底怎么花了,业主也不知道,希望政府监督一下,督促项目部门尽快推动业主委员会的建立,谢谢。
2024-01-28 13:03:12.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工单编号:2924012813031274701的事项,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一、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小区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可以联名向街道办提出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书面要求,符合条件后,才可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并开展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关于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成立的详细流程及所需要的材料,业主可致电3896919或到陈江街道112办公室公共服务办进行咨询。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办 二、关于小区物业费的问题。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惠州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通过物业合同等方式约定。此外,按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开发商在售楼前需将项目相关费用价格进行公示告知,公示内容包括业主入住前和入住后收取的各项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予以约定。关于公摊收费的问题。根据《惠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住宅大楼内走廊通道、楼梯间等业主共用部位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加压水泵、电梯、照明路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水电费用可按约定的方式向全体业主合理分摊。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对公摊收费已有明确约定,建议按协议约定履行。我中心已敦促物业公司做好物业服务和沟通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产管理中心
2024-02-20 18:31:3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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