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请求政府主管机关撤回惠湾西函【2023】404号批复函的申请 | 投诉单号 | 29240408205148288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4-08 20:51:49.0 | 答复时间 | 2024-04-17 16:37:47.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大亚湾管委会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请求政府主管机关撤回惠湾西函【2023】404号批复函的申请
诉求内容:请求政府主管机关撤回
惠湾西函【2023】404号批复函的申请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姓林,是龙光城北二区的业主,惠州市大亚湾区西区街道办于2023年03月30日以惠湾西函【2023】404号批复同意成立龙光城北区业务会,实为欠妥,我请求政府撤回此函。
龙光城北区是一个口头提法,或者说是一个地理概念,是相对于龙光城南边的小区,实际上并没有龙光城北区的小区。所谓的龙光城北区一共有12个各自独立的封闭小区;分别是北一区到北十二区,占地面积约2平方公里,北一区是别墅区,一共82栋,北二区到北十二区均为商品房小区,一共149栋,整个北区居住人口约8万人。各个小区管理独立,维修基金独立,业主彼此互不相识,对其它小区的情况更不了解。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成立业委会,应当是各个小区各自成立,而不应成立所谓的龙光城北区业委会。理由如下:1.所谓的北区业委会根本无法召开业主大会,因为人数太多、分散太广;2.无法选举出合适的业委会委员,因为业主之间彼此互不相识;3.所谓的北区业委会的委员、领导不了解其它小区的状况,无法合理行驶职权;4.各个小区的维修基金无法保障合法合理地监管与使用,这是重中之重。
所谓的北区业委会筹备组的组成人员资料至今都未见公布,有业主在群里要求他们公布,他们仍推脱遮掩拒不公布。他们运作的“龙光城业委”公众号只公布了惠湾西函【2023】404号批复函,并未见业委会筹备组的组成人员资料,我所在的小区也未见张贴。在这种连最基本信息都拒绝透明的情况下,他们还在微信群要求业主提供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文件充当业委会委员推荐人,简直是匪夷所思。很难想象,这样的业委会一旦成立,他们控制下的巨额维修基金能够安全依法合理地受到监管和使用。
综上所述,我坚决反对成立所谓的北区业委会,请求政府领导撤回惠湾西函【2023】404号批复,责令他们立即停止成立非法组织,并安排专员到龙光城实地视察指导,听取民主意见,集中领导智慧,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更加合法合理的决策,以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利,同时将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感谢领导!
此致
敬礼
龙光城北二区业主
2024年04月08日
2024-04-08 20:51: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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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请求政府主管机关撤回惠湾西函【2023】404号批复函的申请.pdf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请求政府主管机关撤回惠湾西函【2023】404号批复函的申请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之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龙光城北区业主于3月21日递交经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审批同意的《龙光城北区业主委员会申请表》和《关于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书》,我办依法依规出具批复,开展筹备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工作。关于业委会筹备组的组成人员资料至今都未见公布的问题,我办发出的《关于龙光城北区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和组成人员名单的通告》于2023年7月5日在龙光城北区各公告栏内公示。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街道办事处
2024-04-17 16:37: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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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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