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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何向国家捐赠个人财产 投诉单号 2924072415103239901
类型 咨询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7-24 15:10:33.0 答复时间 2024-07-27 11:17:2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大亚湾管委会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如何向国家捐赠个人财产 诉求内容:咨询人2010年向惠州大亚湾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新天名城纽伦堡162号商铺,该房产至今因各种原因无法出手转让,咨询人欲将该商铺捐赠给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现咨询如何捐赠?
2024-07-24 15:10:33.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你好!关于你反映如何捐赠商铺给国家/相关政府部门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十六条,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 1、如该房产产权清晰,并已还完贷款,无欠款情况下,由你本人找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该房产进行资产评估,且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随后即可与大亚湾区慈善总会签订捐赠协议,并提交该房产的相关资料和协助完成房产的变更手续。 2、如该房产产权不清晰,或产权清晰但还未还完贷款,则大亚湾区慈善总会无法接受此房产捐赠。 如你有其他疑问的,可前来或致电我局慈善总会(电话:0752-5562379)咨询反映。 承办单位:惠州市大亚湾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善总会
2024-07-27 11:17:21.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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