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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仲恺落户咨询 投诉单号 2924080612244502501
类型 咨询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8-06 12:24:45.0 答复时间 2024-08-07 09:46:3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仲恺高新区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仲恺落户咨询 诉求内容:本人满足稳定就业落户条件有15年以上居住证、4年工商营业执照和房产证,配偶只有19个月居住登记信息无社保,配偶能用本人的资料作为申请人带孩子入户吗?
2024-08-06 12:24:45.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仲恺落户咨询】的事项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已收悉!经我局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惠州市入户政策相关规定,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仲恺区办理条件为:在仲恺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符合条件的人员才可以申请户口迁移业务,不以配偶符合办理条件迁移入户。您的配偶不符合办理条件,故无法办理稳定居住就业入户。8月6日,工作人员尝试通过电话告知调处结果,您已知悉,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建议与理解!如有疑问可咨询:0752-2613124/3223207。 惠州市公安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4-08-07 09:46:3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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