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添加收藏
标题 开发商虚假宣传 低首付 骗定金 投诉单号 30230601221244291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6-01 22:12:45.0 答复时间 2023-08-01 17:54:24.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开发商虚假宣传 低首付 骗定金 诉求内容:开发商虚假宣传垫资骗我定金。骗老百姓血汗钱,开发商违规垫资,房管局不作为。希望纪检介入调查。退还我50000元血汗钱,。 举报房管局收纳税人钱不为人民办事。开发商违规垫资房管局不作为。国家明令禁止,麻烦惠州市房管局和惠州银监会介入调查这件事。举报区房管局不作为。 国家明令禁止开发商不能提供首付贷,导致不能正常按揭,开发商违规违法垫资金,导致无力尝还垫资,垫资违法行为,所以购房合同无效,希望退还50000元订金。多次反映,政府部门不作为,得不到满意处理结果。希望惠州市房管局介入调查,不为纳税人解决问题。 麻烦转政府部门纪委介入调查房管局不作为,和惠州银监会介入调查开发商处理。 希望有关部门电话回复我,帮我解决问题,谢谢 惠州大亚湾西区晶地紫园5栋**楼盘违规使用垫资诱导我交定金签合同,先无力支付,导致购房合同不成立,国家明令禁止违法行为。 2楼盘公司销售人员违规收取贷款手续费好处费.贷款都没办下来。导致合同不成立。3楼盘虚假宣传交房时间,导致 合同 不成立 4楼盘自2022年1月至今未开工建设,有烂尾风险,
2023-06-01 22:12:45.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反映晶地紫园开发企业解除合同退房退款的诉求的事项,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已转由我局处理,经调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关于市民反映晶地紫园开发企业解除合同退房退款的诉求,经我局工作人员多次协调,开发企业表示与您已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关于首付贷的问题,经向市民了解,市民表示该款项为第三方公司惠州大亚湾宝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借款。开发企业表示如市民有相关纠纷问题,可与该第三方公司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 8月1日工作人员已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市民处理结果。 感谢市民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3-08-01 17:54:24.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