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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市中心医院乱收费 投诉单号 30230627134243975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6-27 13:42:43.0 答复时间 2023-07-18 16:03:4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医保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市中心医院乱收费 诉求内容:我6月19日在惠州市政府网站12345投诉市中心医院乱收费问题,投诉编号为03230619143****1501,医院方没有经过详细调查,工作疏忽,罔顾事实,于27日求其答复,忽悠百姓!我妈是去年12月25日中午因呼吸困难到仲恺院区急诊科抢救,期间多次抽血化验和CT拍照,结果为阳性,体温达到38,2度,医生初步诊断为心衰,肺部感染,已确诊为新冠患者。并发出病危通知书!26日经过治疗,仍然气促,呼吸困难,血氧饱和度严重不正常,再发病危通知书要求转院南湖总院区救治,经过三天两夜的急救,病情逐渐平稳,于27日入住院部治疗,直到1月19日出院。办理出院手续时,患者在仲恺院区和南湖总院的所有急诊费用4735元全额退回,住院费用说要等通知是否免费。其间我多次致电医院方,都是要等待,直到本人于6月16日直接到住院部结算处询问才知道我妈现在不属于新冠患者,需要缴纳超乎常规费用!本人不服,致电医院方投诉,医院某工作人员和我说花了一万多救回一个人值得了,不要计较!请问如果当时得新冠病毒死了,医院有赔偿吗?现在经投诉但医院方却没有认真调查,疏忽大意,仅凭当时住院部李*奇医生在出院小结将我妈是新冠病毒患者排在第三诊断就按普通医保患者报销,不能享受国家政策。严重违反了政府的相关文件和政策!如果我妈不是新冠患者,请解释为什么急诊费用全额退回??既然已认定事实,拖到现在却以否认是新冠患者??同一病房的患者在3月份通知过去办理出院手续的都免费治疗,为什么我妈在没有任何人通知情况下拖到现在却以国家取消新冠免费救治情况下需要个人自付费用?现在还以我妈欠费情况下不办理透析报销费用而强迫我去交纳违反政策,违法违纪的住院费!请求相关部门给我一个合情合理的解决问题!
2023-06-27 13:42:43.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您好!关于您反映【医疗费用报销相关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我院意见回复如下: 患者于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19日在我院住院,出院时新型冠状病毒肺部感染为第三诊断。根据惠州新冠感染医保报销政策,2023年1月8日之前入院的患者,新冠肺炎为第一、第二诊断时方可按照新冠政策结算报销,其余患者需按普通医保结算报销。故该患者本次就医需按普通医保结算报销,不能进入新冠结算报销。 联系电话:0752-2288254、2288230 。 承办单位: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医疗保险管理部
2023-07-18 16:03:47.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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