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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3-06-28 09:43:11的回复 投诉单号 30230628134655748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6-28 13:46:56.0 答复时间 2023-07-07 08:56:4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2023-06-28 09:43:11的回复 诉求内容:2023-06-28 09:43:11的回复结果,违法建设面积,是指新建、扩建、改建的存在违反城乡规划事实的建筑物、构筑物违法部分面积。疑问(1)新建、扩建、改建的存在违反城乡规划事实的建筑物、构筑物,想问问违反城乡规划事实的违法行为是指哪些行为和依据,才能定位违反城乡规划事实? (2)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建设层数为6层,实际建设5层这属于违反城乡规划吗?如违反的依据是哪个条款规定? (3)规划的建筑物是正方形,建设过程中变更为七字型、总平面规划方案已修改通过,更换工程规划许可证这是属于违法城乡规划吗?如违反的依据是哪个条款规定?
2023-06-28 13:46:56.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在民意直通车咨询违反城乡规划事实的违法行为是指哪些行为,依据是什么等问题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三条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建设,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 感谢您的来信,如有其他疑问,可致电我局了解(电话:0752-2801000,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单位: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07-07 08:56:4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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