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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投诉单号 30230703004422817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7-03 00:44:22.0 答复时间 2023-07-06 17:14:5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诉求内容:本人公积金已经连续缴满三个月,4月/5月/6月,按惠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租房提取要求,只需要联系缴满三个月及以上即可提取。但是从粤省事微信公众号按租房公积金提取时,显示个人开户不满三个月,故不能提取。这是层层加码,是懒政的表现。请立马解决,要么重新更改提取要求重新下发红头文件,加上需满足开户时间的要求,要么请解决我提取的问题,谢谢!
2023-07-03 00:44:22.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多次拨打职工电话无人接听。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订《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范》的通知(惠市公积金【2023】20号),无房租房自住的,职工家庭应在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提取申请人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经查,职工已连续正常汇缴了三次,但缴存(开户)时间并未满三个月。职工开户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不符合租房提取条件。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咨询热线:0752-12329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7-06 17:14:51.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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