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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蓝光铂汇公馆燃气不通影响民生 投诉单号 30230718114516452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7-18 11:45:17.0 答复时间 2023-07-28 09:23:4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蓝光铂汇公馆燃气不通影响民生 诉求内容:蓝光铂汇公馆小区住户700多户,装修超100多户,入住在即。 但该楼盘自3月交楼以来至今未通燃气,据称超高楼层需安装漏气预警装置,而燃气公司与开发商事先考虑不足,事中多轮协调不力,办事拖沓,至今仍未统一安装方案,未明确解决时限,使得楼盘无法入住,严重影响民生,请政府监管作为,严格督促该事项的加速解决落实。
2023-07-18 11:45:17.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蓝光铂汇公馆燃气不通影响民生】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我局现作出回复如下:1、燃气管道设计、安装施工、通气调试均由燃气公司负责;2、建设单位已对接燃气公司,双方沟通签订补充协议落实加装超高层报警器事项;3、加装超高层报警器的前置条件是业主户内装修已完成、并申报燃气使用,建设单位已协同惠城区住建局沟通协调燃气公司,不得影响业主通气使用。企业已向您解释。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蓝光铂汇公馆燃气不通影响民生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蓝光铂汇公馆部分楼栋属于超高层建筑,每户需要安装燃气报警系统,开发商已委托我公司承建小区超高层报警系统工程。目前,小区燃气工程已竣工验收,其中一段庭院燃气管道被建筑垃圾占压,不符合通气条件。开发商计划于7月28日开始清理建筑垃圾,开发商清理完毕后,我公司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小区通气工作。2023年7月26日,我公司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单位: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2023-07-28 09:23:4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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