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 投诉单号 | 30230803143938505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8-03 14:39:39.0 | 答复时间 | 2023-08-07 17:37:16.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诉求内容:你好,本人于2018年购买深业高榜山1号花园一期110平的商品房。首付三成后,全额是商业贷。当时贷款利率太高,5.7左右。因为当时深圳公积金不能使用,现在每个月还款在5000左右,供房压力大。希望能用深圳公积金转成公积金和商贷组合,减轻供房压力
2023-08-03 14:39: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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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单先生:
您好!关于您反映【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和建议。已回电来信人。
一、根据文件规定,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自住住房,是指在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市辖区内,房屋用途性质为住宅,且职工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住房。但不受理异地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自建房以及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池来自于我市缴存职工汇缴的资金,商转公贷款是我中心主动作为推出的惠民利民措施,由于资金池有限,只能受理我市缴存职工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不受理异地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自建房以及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因此您深圳公积金不符合办理商转公贷款条件。
咨询热线:0752-12329。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8-07 17:3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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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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