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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商业贷转公积金组合贷申请 投诉单号 30230804161550345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8-04 16:15:51.0 答复时间 2023-08-09 14:51:0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商业贷转公积金组合贷申请 诉求内容:本人未婚,惠州户口,在惠城区有两套住宅用房,其中一套已还清贷款,另一套于2022年3月商业贷款购买,现在贷款还要还约90万元,贷款年利率5..15%,本人目前已缴公积金3年,公积金已缴1.5万,能否想转公积金组合贷款。能贷公积金多少,可以去哪里办理,需要提交什么资料,能否网上办理。
2023-08-04 16:15:5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商业贷转公积金组合贷申请】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已回电来信人。 一、根据廖先生的情况,家庭名下已有两套住房,且不属于《关于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惠州市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办法 (试行) 的补充通知》规定的Ⅰ类、Ⅱ类人才,因此不符合商转公“首房首贷”的贷款条件。 二、办理商转组合贷款的,需向房屋所在地的原商贷银行提出商转组合的申请,无需提前结清原商贷余额。商转组合贷款条件: 1、借款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在我市按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收入必须是所有贷款月还款金额的两倍以上); 4、申请人(配偶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应当在本市商业银行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商贷),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发生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商转组合贷款的住房系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Ⅰ类、Ⅱ类人才不受商转公“首房首贷”限制) 6、申请人已经取得原贷款银行同意提前偿还部分原商贷的申请; 7、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商转组合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8、申请商转组合贷款的住房已办出《房地产权证》,且该住房应仅为原商贷设定了抵押权(无其他抵押权人且无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 9、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的个人信用报告,最高逾期不超过3期, 累计逾期记录不超过6期; 10、商转组合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Ⅰ类人才在我市办理首套、二套自住住房商转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Ⅰ类人才贷款额度不受缴存余额限制)。Ⅱ类人才办理首套房商转组合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Ⅱ类人才办理二套房商转组合货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 80万元。贷款额度的确定根据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以及已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时间,计算公式: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8;2、连续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5 ;3、连续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上述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最近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以及近12个月内从外市转移到我市的金额;夫妻共同申请贷款的,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单独计算,再加总。 如有最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请留意我中心官网。 咨询热线:0752-12329。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8-09 14:51:0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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